滨州市博物馆展厅讲解与研学活动管理办法

2024-06-01 20:33:00 点击数:25745

为规范滨州市博物馆展厅讲解与研学活动秩序,确保对博物馆展览、展品诠释的规范准确,保障公众参观权益,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参观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滨州市博物馆馆内讲解服务为免费讲解,从未在非官方渠道开展收费讲解服务和研学服务,请公众提高警惕,仔细甄别。

二、滨州市博物馆正常开放期间,秉承公共服务项目公益性、差异性原则,为公众提供的服务有以下三种:团队讲解服务、自助语音导览服务、手机语音导览服务。除以上三种服务,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滨州市博物馆组织带队讲解活动。

三、参观团队须服从管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参观,请勿乱跑或插队;严禁大声喧哗、在展厅内吸烟、饮食或乱扔垃圾;拍照请勿使用闪光灯及三脚架,所拍照片及视频禁止用于商业和出版,一经发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禁止长时间停留在文物观赏有利位置、倚靠展柜等影响观众正常参观秩序的行为。

四、确因工作需要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的单位,须在预约时提出申请,携带申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讲解服务承诺书》《团队安全责任书》、讲解员导游证复印件、讲解员身份证复印件、讲解员近三个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讲解词(或讲解视频)等到博物馆审查备案,建档管理。

通过备案的单位需在活动开始前5个工作日(不含申请当天)以单位名义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向本馆提交《社会机构展厅讲解和研学活动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提供拟开展活动的方案,其中包含:活动内容、讲解词、参观路线等信息。审核通过后,滨州市博物馆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备案单位讲解时需佩戴我馆授权讲解胸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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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滨州市博物馆有权监管开放区域所有相关服务活动,并进行巡检抽查,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行为,滨州市博物馆有权要求及时纠正;凡未经许可擅自在馆内开展讲解活动人员,安全保卫部门有权终止其讲解行为并责令离馆;对拒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参观秩序,馆方有权终止讲解服务并责令团队离馆;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及其单位,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滨州市博物馆正常开放期间,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免费社会教育活动,具体活动详情见滨州市博物馆官方微信公众号。

七、联系方式

预约电话:0543—3653377    0543—3215689

本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滨州市博物馆。

供稿 | 社会教育部

编辑 | 于倩倩

审核 | 张玉

终审 | 赵雷军

开放时间:

 

周一:全天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二至周日:9:00-19:00(18:00停止入馆)

*如有需要临时闭馆,届时将告示公众。

交通信息:

 

公交线路:

西门-滨州105路公交:滨州市博物馆站下车即可到达。

北门-滨州106路公交:滨州市图书馆站下车即可到达。

预约电话:0543-3215689

地       址:滨州市滨城区渤海十六路7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