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岱鉴藏 | “五一”来滨州市博物馆鉴宝了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公益性文物鉴定咨询服务的通知》和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全省文物鉴定工作启动会》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博物馆指导民间收藏的积极作用,满足广大收藏爱好者的文物鉴定服务需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滨州市博物馆将邀请省文物鉴定专家开展“海岱鉴藏——滨州市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活动”。
一、主办单位
滨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承办单位
滨州市博物馆 滨州市文物保护修复中心
三、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上午9:30-11:30
四、活动地点
滨州市博物馆(渤海十六路780号)一楼大厅
五、鉴定类别
陶瓷、书画、玉器、杂项
六、报名方式
本活动实行预约制,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30日下午17:00前,报名人数限额为80人,约满为止。每人限持藏品数不超5件(套),有鉴定需求的市民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前预约。
咨询电话:0543—3189313
识别二维码报名
七、鉴定流程
1、签到: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活动地点,核实预约信息后方可进场。
2、填表:填写“滨州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
3、取号:领取鉴定顺序号。
4、等待鉴定:按鉴定顺序号依次进行鉴定,年迈或行动不便者,允许一人陪同。其他人需在等侯区等候。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活动为公益性文物藏品鉴定,专家只鉴定文物藏品的真伪、年代等内容,不负责文物价格评估。鉴定结果现场口头告知,不出具书面文物鉴定结论,不涉及文物藏品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质押、出售、赠予、继承等用途。
(二)个人所带藏品需自行负责安全和保管,对藏品毁坏、丢失造成的损失,活动举办方概不负责。
(三)藏品应符合以下要求:1.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2.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3.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文物。如发现藏品来源有疑问,不予鉴定。
(四)送鉴人须保证所持有藏品不涉及以下内容:
1.盗窃、盗掘、走私或依照法律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出水文物;2.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流通的文物或制品;3.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藏品;4.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若属涉案文物,则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送鉴人应自觉保持现场秩序,经过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场,鉴定结束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不得大声喧哗。鉴定过程中禁止拍照、录像、录音。一经发现,应立即删除,若不配合,则停止鉴定。
供稿|研究保管部
编辑|于倩倩
审核|张玉
终审|赵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