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重要指示、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革命文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切实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提出要求。
《通知》指出,革命文物承载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红色基因库和宝贵财富。要从赓续红色血脉、守护红色江山的政治高度出发,切实把保护革命文物、传承红色基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充分发挥革命文物在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知》强调,要加强系统保护,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健全革命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革命文物资源专项调查和定期排查,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要切实加大省级及省级以下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用于省级及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一般项目补助应向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加大倾斜。要组织编制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工作规划,合力推进革命文物连片保护,强化片区工作的科学布局,加大国家文物保护资金对片区集中连片保护项目和整体陈列展示项目的支持。
《通知》要求,坚持守正创新,提升革命文物整体展陈水平,拓展革命文物教育功能,聚焦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重大节点,推出高质量、特色化革命文物展示展览精品,加大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陈列布展的支持。要创新革命文物传播方式,合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融通多媒体资源,加大革命文物数字化展示传播,增强表现力、传播力、影响力,生动传播红色文化。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通知》要求各级文物、财政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健全完善革命文物保护支持机制,加强组织协调,拓展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推进革命文物保护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同时,要切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合理确定分年度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加强项目预算执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刘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