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实施方案
为争创国家二级博物馆,充实和丰富市博物馆馆藏内容,充分展现滨州8000年文明发展历程,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条例》《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同时成立滨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小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对藏品的征集、保护、研究、利用、展示,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滨州悠久的历史文化,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文化自信和创造力,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
二、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藏品征集活动的顺利开展,加强对藏品征集的领导,拟成立滨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小组,负责对整个征集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督促、总结表彰和鉴定工作。
三、征集范围
主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与资料。特别是反映我市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军事等各方面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典型实物和文献资料。
1、史前遗物:主要征集后李、北辛、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的石器、陶器、玉器、骨器、古脊椎动物化石和人类化石等。
2、盐业生产相关藏品:滨州是夏商周王朝重要的产盐基地,遗留下众多与制盐有关的盐业生产遗迹和遗物。主要征集制盐用的盔形器、各种盐工及当时居民的生活用品(如陶鬲、陶簋、陶罐等)。
3、青铜器:商周时期各种青铜礼器、兵器、容器等。
4、汉唐时期的各种青瓷器、陶制生活器皿、随葬明器和各种陶俑等。
5、南北朝隋唐时期的佛教造像:包括各类金、石、陶质造像、造像碑等,尤以南北朝时期造像为主。
6、宋元时期的各种生活用器,包括瓷器、玉器、铜器、铜镜、骨木牙雕等。
7、明清藏品、书画及名人遗物,如各种手稿、信札、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尤以滨州当地名人字画、信札为主。
8、其它。
四、征集方式
藏品征集方式包括无偿和有偿两种。
1、有偿方式:
(1)协商转让,是指与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进行协商而取得藏品的购买方式;
(2)捐赠奖励,是指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将其所拥有的藏品捐赠给博物馆收藏,而付给一定的奖励经费;
(3)拍卖购买,是指通过国内拍卖市场,采用拍卖手段而合法取得藏品的方式;
(4)有偿调拨,是指在文物、标本收藏单位之间进行藏品调拨,而付给一定补偿经费的方式;
(5)商业购买,是指通过市场购买藏品的方式;
(6)其他合法途径取得藏品的方式。
2、无偿征集:
(1)藏品所有权合法拥有者将其所拥有的藏品自愿捐赠给博物馆收藏,无须支付任何费用的行为。
(2)公安部门移交市公安部门破获收缴的文物符合移交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3、代为保管:
对个人持有的家传藏品或流动、流通藏品,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向市博物馆提出委托代为保管。由市博物馆负责评估、鉴定、拍照、建档、签订一定时间的无偿保管协议,双方一旦签订协议,要按照协议规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五、藏品管理
滨州市博物馆将设立藏品征集专帐,对征集的藏品要在30日内登记入账,建立详细的藏品档案,妥善保管征集的藏品。
六、经费管理
征集资金的支出内容包括:
1、直接费用,主要包括:
(1)藏品收购费:指支付藏品成交的费用,包括对通过合法途径购买的不知情持有人给予的合理补偿费用;
(2)捐赠奖励费:指为鼓励民间收藏家积极向博物馆捐赠藏品,对捐赠者或其家属所给予的适当的奖励费用;
(3)交换补偿费:指滨州市博物馆与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间进行藏品交换,因价值不对等,给予藏品原收藏单位以适当经济补偿的费用;
(4)保管费:指藏品征集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仓储、保管等费用。
2、间接费用,主要包括:
(1)保险费:指征集珍贵藏品过程中所支付的保险费用;
(2)评估鉴定费:指聘请专家对征集藏品进行评估论证和鉴定咨询所需的费用;
(3)交通运输费:指藏品征集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运输等费用;
(4)出版印刷图录费:指为方便查询、管理而印制出版已征集藏品的纸质或电子资料的费用。
(5)其他费用:指与藏品征集有关的其他开支项目。
滨州市博物馆将严格内部控制,完善完备征集经费支出手续,以卖方、买方签字确认、评估鉴定小组书面鉴定意见等相关手续作为资金支付条件和记账原始凭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在征集活动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的权益。
七、专家鉴定
凡需购买的藏品在报批时要按以下要求提交专家书面意见:单件或每批次在3000元(含3000元)以内的藏品,可由馆内专家自行掌握;单件或每批次在3000元以上的藏品,必须有三名以上专家的鉴定和评估意见。专家意见包括拟购藏品的真伪、收藏价值和参考价格等。征集购买藏品的审批工作实行专家鉴定一票否决制度。专家意见和审批研究过程等要有文字记录并存档。
八、工作要求
滨州市博物馆展陈宣教部负责此次藏品征集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征集的民间流散藏品,征集时应当与藏品所有人或者持有人签订合同,明确征集藏品的名称、数量和权属等内容,并附加征集藏品的照片以及相关资料,做好建档备份。同时,要对藏品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的藏品妥善收藏、保管和展示;陈列展示所征集的藏品,并根据情况注明捐赠单位或捐赠人姓名;对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博物馆设置光荣榜,予以长久展示。
滨州市博物馆
2019年9月1日
附:滨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小组名单
滨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小组名单 | ||
组长 | 高晓勇 | 滨州市博物馆馆长 |
成员 | 刘新国 | 滨州市博物馆办公室主任 |
赵雷军 | 滨州市博物馆保卫部主任 | |
张卡 | 滨州市博物馆展陈宣教部主任、副研究员 | |
专家 | 于海广 | 山东大学考古系原党组书记、山东大学博物馆原馆长、教授、山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
刘承诰 | 山东省文物店原经理、山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 | |
燕生东 | 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 |
注:征集小组办公室设在滨州市博物馆展陈宣教部,张卡同志兼任征集小组办公室主任,李博文、马海真、霍怡帆、李冰洁、王姝琪、宋可任成员,专门负责藏品征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