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滨州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公告
为充实和丰富市博物馆馆藏内容,充分展现滨州文明发展历程,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管理条例》和《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滨州市博物馆现开展2022年藏品征集活动,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对藏品的征集、保护、研究、利用、展示,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现滨州悠久的历史文化,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的文化自信和创造力,增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软实力。
二、征集范围
主要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与资料。特别是反映我市社会历史发展进程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军事等各方面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典型实物和文献资料。
1、史前遗物:主要征集后李、北辛、大汶口、龙山文化时期的石器、陶器、玉器、骨器、古脊椎动物化石和人类化石等。
2、盐业生产相关藏品:滨州是夏商周王朝重要的产盐基地,遗留下众多与制盐有关的盐业生产遗迹和遗物。主要征集制盐用的盔形器、各种盐工及当时居民的生活用品(如陶鬲、陶簋、陶罐等)。
3、青铜器:商周时期各种青铜礼器、兵器、容器等。
4、汉唐时期的各种青瓷器、陶制生活器皿、随葬明器和各种陶俑等。
5、南北朝隋唐时期的佛教造像:包括各类金、石、陶质造像、造像碑等,尤以南北朝时期造像为主。
6、宋元时期的各种生活用器,包括瓷器、玉器、铜器、铜镜、骨木牙雕等。
7、明清藏品、书画及名人遗物,如各种手稿、信札、题字、签署件、生活用品等,以滨州当地名人字画、信札为主。
8、其它
三、征集方式
1.以自愿捐赠为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为辅;
2.凡经审核征集入库的物证均归国家所有,博物馆将对征集入库的物证进行整理、保管,并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
3.对捐赠单位或个人,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捐赠证书;
4.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类物证,博物馆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四、征集程序
1.本次活动由滨州市博物馆征集工作组具体负责。
2.征集流程:持有人或单位需提前将展品或物证照片发到指定邮箱并预留联系人及电话。
3.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2年11月30日。
4.联系人:滨州市博物馆征集工作组
5.联系电话: 0543-3189313
(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30 周末、节假日除外)
6.电子邮箱:bzsbwg@126.com
滨州市博物馆
2022年3月3日